2012/09/12 | 454
市地税局针对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个人所得税流失隐患大的现象,在充分利用征管系统登记资料中投资者信息、工商部门股权登记信息、房地产管理部门营业用房等信息的基础上,对非劳动所得如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个人投资信息做到“五锁定”,对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群体实施直接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锁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的税收前置措施或以其他方式及时获取股权转让信息。二是锁定限售股转让所得,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掌握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三是锁定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情况,关注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四是锁定调查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向自然人借款及支付利息情况,通过查阅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资产盘查等方式,监控利息所得是否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五是锁定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关注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的管理。
截至7月底,该局已确认高收入直接管理对象1005人,1-8月入库个人所得税6931万元,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2743万元,占比达40%,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
(刘新艳 薛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