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9 | 784
近年来,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的特点,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从组织保障、运行机制和工作衔接三方着手,主动介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畅通和拓宽信访工作渠道。近两年来,全市法律工作者参与领导接访52次,接待信访案件33起(其中接待集体信访11件,个人涉法上访12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30份,停访息讼6起,转法律援助13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从组织保障着手,强化工作主动性。整合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等活动,为领导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依据。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专业优势和地理优势,认真听取并帮助初访群众分析诉求,做好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收集、分析来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汇报,为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依据。
二是从职能衔接着手,体现工作联动性。建立法制宣传与信访衔接机制,在向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宣讲法律知识,实现法律服务前移。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衔接机制,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摸、梳理和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建立法律援助与信访衔接机制,对一些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引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或直接为信访群众提供义务的法律援助,解决信访当事人因无钱打官司而反复缠访的问题。
三个是从运作机制着手,突出工作规范性。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法律工作者信访接待登记表,保证工作责任到人。定期对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情况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及其法律建议进行研究会商。落实考核奖惩制,把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切实激发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案件排查制,要求市属法律服务机构对本所代理的案件进行定期排查,一旦发现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上报,集体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张清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