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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4/12 | 755

  各镇(办事处、陈楼果园)党委,邳州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树立和宣传邳州青年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于“全面达小康,开启新征程”宏伟实践,为把邳州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贡献。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邳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邳州市委、邳州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四届“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举荐、宣传和表彰在邳州市全面达小康征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时代楷模,激励全市青少年发愤学习、奋发成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邳州市“全面达小康,开启新征程”再作新贡献。

  二、评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40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前、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邳州市民,或在邳州连续居住、工作三年以上的外地、外籍人士;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4、积极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加快富民强市进程中解放思想、努力实践、开拓进取、自觉奉献,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5、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具备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邳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邳州市委、邳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

  1、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2、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学者及青年群众代表组成,负责“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议和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另行确定)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人选(4月初—4月25日)

  1、各镇(办事处、陈楼果园)、开发区、新城区、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评选推荐,经主管部门党委研究同意后,向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1—2名,并按照要求同时上报推荐材料(推荐2名人选时,人选应为不同界别);

  2、各行业系统、各单位均可向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推荐人选,也可以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

  (二)确定候选人(4月26日—4月30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自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事迹及推荐单位意见并综合考虑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人选。

  (三)征求意见和组织考察(5月1日—5月10日)

  对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与此同时,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听取意见。如遇异议,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提请组委会讨论审定。对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四)投票及评选(5月11日—5月20日)

  (1)开通第四届“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网络投票系统,组织社会公众对候选人投票。

  (2)印制选票手册,手册内容为20名候选人照片及事迹简介,发至各镇(办事处、陈楼果园)、开发区、新城区、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填写并回收选票。

  (3)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在面试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4)评选活动组委会参照社会公众网络投票、选票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网络投票占20%,选票投票占20%,评审委员会投票占60%),确定第四届“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名单。

  (五)宣传表彰(5月21日—5月31日)

  公布第四届“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评选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推荐候选人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人选应是本部门、本单位各方面最优秀、贡献最突出、在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青年代表人物。

  3、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考察,认真听取其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出具组织、纪检、计生和公安等部门的书面意见,形成600字以内的考察推荐意见。

  4、被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对初审后领取候选人推荐登记表的人选,在报送登记表的同时,还应提供组织、纪检、计生和公安等部门的书面意见。

  5、所有推荐材料须在4月25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的,不予评审。

  6、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1式3份;

  (2)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10份,该材料需本人签字,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6寸工作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主要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对原始证书进行审查、核对,联名举荐和自荐的由组委会办公室审查、核对)

  本通知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静  王娟

  地址:邳州市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

  电话:0516—86288711

  86288712(传真)

  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邳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邳州市委员会

  邳州市广播电视台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