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 634
为了规范商业企业价格行为,引导商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近日,市物价局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市商业企业积极开展明码实价活动。
一是积极进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政策宣传。通过向经营者发放《邳州市物价局价格政策提醒函》、《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禁止“不明码标价、虚假打折、虚假宣传、虚假赠售、虚假标价”五种行为,对经营者进行政策提醒,使各类经营者形成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的共识。
二是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全市经营户中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通过诚信经营户的评选,促进价格诚信,推动明码实价。
三是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首批在全市超市、药店、电器商场、旅游景点等8家商家实行明码实价。明码实价示范店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要求,以实实在在的价格,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吴珩 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