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 571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开展,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控系统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建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远程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动员、培训全市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建立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各企业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存等情况实时监控。
截至目前,全市1家药品批发、345家零售企业,10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8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全部实现远程监管,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均指定了专人负责远程监管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填写、上报数据,通过远程监管平台接受监督管理。
(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