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3 | 557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11日撰文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从关键环节入手,分步推进,第一阶段可率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础上,逐步纳入保险、证券等机构的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业征信服务。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全国共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
据悉,央行此前草拟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央行制订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规划》也已经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征信系统在全国部分地区采集了涉及16个部门的17类非银行信息,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缴存、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欠税等有关信息。
“2012年将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政务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杜金富表示。
目前,在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问题上还一直存在争议。杜金富则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具体而言,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互联互通,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部门,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主要提供政务信用信息服务,注重公平;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和市场机构,主要提供商业信用信息和已公开的政务信用信息服务,形成征信市场,注重效率。两者之间互为补充,并形成完整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主要由实施社会管理的政府部门负责,目的是强化正向激励机制,体现全社会诚信价值取向。此外,也尊重市场自主形成的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共同构成诚信社会的制度安排。”杜金富指出。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交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修订,规划名称也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改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去年规划草案出来后曾在业内征求意见,今年改为由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涉及十几个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表,规划年内将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