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 699
[本报讯] 为维护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价格决策事项实施前后的社会稳定,促进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市物价局通过五项措施完善重大价格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保障公民价格权益,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规避稳定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按照省定价目录和听证目录,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凡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调整项目、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重大价格决策和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重大价格决策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进行先期预测、研判、介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把开展重大价格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行政决策程序之中,并作为必要条件和“刚性门槛”;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重大价格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将重大价格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
(吴珩 徐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