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4 | 589
为彻底解决一些案件久审不结、久执不结的问题,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从维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入手,开展了“一查二定三考核”专项清积活动,取得了明显效,目前积案清结率达98%以上。
为保证清积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该院对全院所有超审限案件进行了集中排查,采取承办人员自报、部门负责人上报、审管办查报的形式,将所有未审结、执结的案件全部梳理出来,对梳理出来的积案由审管办进行分类,报分管领导签发明确意见。对每一件积案都明确定人、定时、定标准。同时,为防止个别办案人员在清理积案过程中不负责任,只想完成数量,不注重完成后的效果,该院加大了对办理积案工作的考核力度,凡因处理积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当事人信访、在社会上有负面影响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确保积案清结率实现100%。
(陈 静 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