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2 | 591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药品流通环节中的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引导企业充分认识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药品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药品;二是全力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企业认真核查、确认药品供货渠道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情况进行自查,切实整改。三是致力开展清查整改。深入药品经营单位,对药品购销凭证和物流凭证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个别药品零售企业不按核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0余家,立案查处1家。
(食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