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 594
“张某某,你好!李某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将于4月23日上午9时,在我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庭审,谢谢合作。”这是市法院正在开展的短信提醒开庭活动。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已发出100余条短信,当事人出庭率100%,该做法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该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的当事人由于未能及时记下开庭时间和地点,或者因传票丢失,导致无法按时出庭,影响了庭审效果,降低了调撤率。据此,该院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各审判业务部门开展了短信提醒开庭活动,要求各办案人员根据个人手中庭审案件排期情况,及时向双方当事人提前2天发出信息,再次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确保当事人准时参加诉讼。(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