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 587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市场中心实行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成交后续服务,帮助竞买人及时履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一是实行办理交易承诺制。向竞得人详解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二是实行公示制度。每一项土地交易业务结束后,土地矿产市场中心除按相关规定及时将成交地块、成交价款、成交单位等成交信息向社会公开外,还将相关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予以同步公布。三是实行告知制度。督促提醒土地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时间及时到土地利用科办理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四是实行履约跟踪制度。在完成土地出让及移交工作后,由专人根据出让合同的规定,对竞买人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林志侠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