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4 | 530
日前,邳城镇出台新规,对进一步规范管地用地行为作出“六条”规定。
一是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计划指标、未经用地预审、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建设。二是严格工业用地管理。投资规模较大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入驻邳州经济开发区;确需在镇内落户的,必须依法使用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三是严控农业用地的附属设施用地。管理用房、道路硬化等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四是规范镇村建设用地。坚决杜绝借新农村建设和建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为名非法占用土地,坚决遏制小产权房。五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一律不准建设。六是禁止在街道两侧和主要交通路口两侧私搭乱建,确需建设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使用。
(周士菁 马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