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9 | 574
为认真落实最高院开展的“两评查”活动,切实推进评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近日,市法院要求,对人大代表参与旁听的案件,待案件结案后,要及时邀请当时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参与庭审及卷宗的评查工作。
该院让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主动参与到“两评查”活动中,是对“两评查”活动开展的创新和拓展,必将提升“两评查”活动的实际效果,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