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 640
为认真贯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近日市粮食局与各收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夏粮收购责任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要求各收购库点认真学习《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且要在收购现场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依质论价办法等相关信息,让农民售放心粮。
二是强化收购服务。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售粮农民提供饮食、医药服务和休息场所,设立咨询台、样品展示柜,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现金结算,不准拖欠售粮款,确保资金供应,让农民售满意粮。
三是强化收购秩序。坚持敞开收购,不准刁难农民,不限收、不拒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相互攀比、降质提价、恶意拒收、扰乱正常收购秩序,让农民售舒心粮。
四是强化业务程序。要求以粮食顺畅出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粮质符合标准,确保各项操作规范有序,为顺利出库打好基础。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收购安全现场管理,对收粮机械及时检修维护,不得超高存粮,危仓险库不得存粮。收购现场设立醒目防火、禁烟标识。粮仓熏蒸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落实防汛抗洪抢险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发现有无视收购政策、不执行粮食收购质量和价格标准、非理性收购、肆意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当即予以纠正,对违规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立即撤销企业法人代表职务。
(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