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 544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努力将仲裁工作重心下移,做好源头预防和争议调解工作。
全市各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27名。今年共累计调解处理各类争议52件,有效地将劳资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保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了当地争议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完善自身调解组织机制建设,有效提高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能力。
(杨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