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 546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邳州市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自7月20日起全面利用建设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等88个点位的电子监控设备对货运车辆(含拖拉机)闯禁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电话、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为便于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了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点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现将邳州市道路上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的点位重新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