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 542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23日就“培育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后,国家还会再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包括财税、投融资等)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规划,到2020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到15%。
张晓强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在抓紧制订并不断出台若干实施细则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这些配套措施和办法主要围绕财税、投融资扶持、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引进以及市场环境培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境改革等方面开展。”
在资金方面,张晓强表示,国家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政府也都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地方财政资金,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给予有条件的支持。
张晓强表示,除了国家资金投入外,要更加重视通过国家的财税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各面的积极性。
“比如说这几年我们利用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的产业创投资金,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资金,它只占30%左右。那么设立的产业创投资金,其余70%是吸引社会资金。到去年年底设立了61支,截至目前设立了102支,70%以上是社会资金,这个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张晓强说。
在税收方面,要有一些激励政策,包括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密集、高端人才、研发费用比例比较高这些特点,对于其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鼓励在这方面有更多的投入。
在金融方面,“有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有创业投资,需要发行债券这样一些支持,通过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通过创投资金更好的引导,使得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在金融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张晓强说。
(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