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 551
近日,《邳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施行,并纳入邳州市城市的总体规划。这是市气象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历程中获得的阶段性成果。
《规划》遵循依法规划、长期稳定、标准控制、气象站布局稳定性与城市建设的同步性和协调性的原则,由市规划局和气象局牵头,城乡规划设计室编制完成。
《规划》要求,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气象法》的有关规定,使位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附近的规划和建设既能体现城乡发展的需要,又能严格遵守气象法律法规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要求。凡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审批。这种关口前移的方式,将从源头上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规划》的实施,对于保护邳州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准确性、代表性、连续性和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提升气象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