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1 | 601
近期,市法院通过采取“在线”监督,确保社会各界对该院干警的监督在第一时间参与,有效避免不廉洁现象发生。
“在线”监督,即提前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公布接受举报的专用电子信箱、QQ聊天室、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院领导全天候轮流在工作室接访,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督查,确保全天候网上在线、电话在线、接访在线。对接到的有价值举报信息,及时向院纪检监察人员反映,纪检监察人员在分析评估后,形成标注等级的处理报告上报院党组,院党组结合标注等级的轻重程度,迅速研判作出处理,并在第一时间答复举报人。
(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