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7 | 545
李春萍
二十年前初来这里的时候,是冬天,雪后,地被踩踏成厚薄不均的冰面,一走一个趔趄,寒风凛冽地吹,裹上来接我的同事的军大衣,我才好不容易止住了身体的哆嗦,抬眼望去,天是灰的,树是光秃秃的,村庄是低矮的,街道是冷清的。同事好心买一块路边小店刚出炉的锅饼给我暖胃,一尝不咸不辣也不甜,只有干巴巴的面粉的本味。我刚从一年四季都不失绿意的蓉城走来,从那个把食物的文章做得很好的巴蜀走来,一脚在苏北最不美丽的时候踏进,在给亲人的信纸上,我努力哈出的热气也掩饰不住指尖的冰凉。二十岁,在四川是幺妹,在这里却成了大姐、南蛮子,我怎么会爱上这里,我怎么能爱上这里呢?
有十年左右的时间,我一直蜷缩在自己营造的壳里,和单位里大部分我的同乡一起关在医院的大门内固执而又忧伤地望乡。府南河的流水,望江公园里的竹林,还有总府街的夫妻肺片,春熙路的龙抄手,是我们思念停留得最多的地方,想念的目光每抚摸它们一次,心就叹息一次。在医院大门口的木桥上静立,和房门前的几株月季花私语,偶尔,去医院后面的田埂上散步,让高照的桐花温暖一下视线,是8小时以外我做得最多的功课。最远的一次行程就是和一帮年龄相近的同事骑车去张楼的王杰墓,春光下挤满枝条的明黄的花朵,和烈士身边肃穆的苍松,是90年代初我在异乡看到的唯一风景。其实,那时陈楼的桃花也在妖娆地开吧?艾山的槐花香漫山谷?炮车的栗子林枝繁叶茂?异乡的泥土里也会生长出很多的美好,可当时的我没发现,也不想发现。
行医和写作是一座桥梁,搭在我和异乡之间,慢慢把我的视线带进异乡深处,感受到丝丝缕缕、绵绵不绝的美好。最初的感动来自人民广场东北侧的两棵柳树,它们被一圈铁栏杆小心翼翼地护围着,成为小城风景的一部分。二十五年前,广场曾是陇海铁路复线的建设者——我的同乡们的驻地,这两棵柳树就是他们当年种下的。他们离开后,这两棵树却被特意留了下来,据说留下的理由是纪念,这样的说法很让我动容,当一个城市以这种方式来记忆一群外来建设者的付出的时候,这座城市无疑就别具了一番魅力与温情。这让我(或者不仅仅是我)每望柳树一眼,心就暖和一次,对这个城市的好感就增加一分。
W是异乡我最好的女友,籍着都喜欢文字的缘故我们相识。前些年在我生肺病咳嗽得厉害,旁人都怕被传染的时候,她依然靠近我,就为了这份靠近,我当她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还有一个患肾癌的张姓大妈,只不过是陪她去外院做了一次检查,平日里因为同情,多和她闲聊了几句,在她肾癌术后差不多半年,我都快忘了她时,她和老伴上城里串亲戚时又特地来到了我的诊室,朴实的笑,简单的问候,带给我无言的感动,想起一句话,付出就会有回报。
用心体会下的异乡慢慢变得暖和起来,我开始喜欢这里的山水。九龙山的喷泉、石屋寺的大桑树,蘑菇山上的石头,还有沂水边的沙地、贝壳,每一处风景都带给我满怀的喜悦,每一个季节里都有我盼望和期待的内容。雪天和三五知己品“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清欢;春天从陈楼、炮车到邳城,一路桃花、杏花、梨花看过去,苏北的春天仿佛坐在花轿里;夏天骆马湖的粉荷朵朵,泛舟湖上,发也翩翩,裙也翩翩;秋天漫步在港上银杏园,让片片黄叶把足迹垫得金黄金黄。当我的生命注定了要同这片土地结缘,热爱就是愉悦身心的最好方式,而越变越优雅和美丽的异乡也经得起我的喜欢。东西南北的广场,花红树绿,冬青、雪松四季长青,宽阔的马路,林立的高楼,璀璨的街灯,涌动的人群,其热闹与繁华,偶尔在恍惚里,会让人忘了身在故乡还是他乡。
爱上他乡,用二十年的时间,因为爱,我对每一个我遇到的人微笑;因为爱,我对着蓝天致敬,对着泥土歌唱;因为爱,我的心常常在歌声里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