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8 | 553
为从源头上化解执行信访问题,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开门执行,通过推行执行案件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期限公开、执行监督公开,切实将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避免人为地走“后门”,造成后来先执、说情先执、内部先执等不良现象,影响执行公信力。该院自去年初推行开门执行以来,执行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了近40%,实际执结率同比提升了3.17%。
据介绍,该院推行的开门执行,改变了以往在执行过程中“一对一”的“单轨”执行模式,强化了当事人对其它执行案件的比较和有效监督。该院通过设立执行专用公告栏、公开网络执行平台、开通手机短信提醒、发放即时告知书等形式,对执行的每一个案件的流程、期限、进展情况、执行人员等完全公开,让当事人对所有的执行案件都能有所了解,最大限度地监督每一个案件的公正执行,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
(林小威 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