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 859
【本报讯】 记者从市公路部门获悉,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50省道邳州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从10月26日起,250省道邳州收费站开始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实行一站一点双向收费。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执行。收费年限暂定为到2021年6月底。
副市长丁广州现场查看了收费站运行情况。
(刘交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