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9 | 608
【本报讯】 为提高邳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行为和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近日,市物价局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该局结合本地实际,拟定《邳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从11月1日起,凡新建商品房,由房地产企业向有关单位交纳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管道天然气工程安装费,并计入房价。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普通住宅商品房13.5元/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0元/平方米、保障性住房7元/平方米;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工程安装费2200元/户。同时,该局加大检查力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照“一价清”的要求实施房价备案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线电视、管道天然气建设单位违反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吴珩 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