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1 | 661
2013年,邳州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为350元,各级政府补助280元,个人缴纳70元
【本报讯】 明年起,邳州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作调整,人均筹资标准总额比去年增加50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与上年相比,2013年邳州市新农合政策有“一增加、两完善、三不变”的特点。
“一增加”。就是人均筹资标准总额比去年增加50元。去年邳州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为300元,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纳60元;2013年,邳州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为350元,各级政府补助280元,个人缴纳7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虽然提高,但仍是政府拿大头,个人缴纳只比去年增加10元。
“两完善”。一是完善转诊制度。按照《徐州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3年邳州市将完善病人转诊制度,进一步做好转诊指导,规范县外转诊流程,严格控制不必要转诊和越级转诊。凡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省、徐州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者,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后,只能按30%比例补偿。二是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随着人均筹资标准的提高,邳州市将按照徐州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
“三不变”。一是医疗救助对象不变。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70岁(含)以上老人的个人参合基金由市财政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二是起付线不变。省、市(含市外转诊)、县(含外出务工)、镇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设起付线,分别为800元、800元、600元和400元。三是封顶线不变。参合家庭门诊年度补偿封顶线为家庭年度筹资总额的2倍;有慢性病人的家庭,门诊年度补偿上限不超过家庭年度筹资总额的3倍;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仍为15万元。
2012年,全市新农合个人筹资总额6384万元,1-10月份,全市共补偿307.85万人次,共补偿金额3.54亿元;年度补偿超8万元的有16人,达到14万元的1人。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纾缓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徐付梅 胡化勤 张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