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 669
官湖镇不断健全、完善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该镇针对矛盾纠纷类型不断增多,纠纷的复杂性、对抗性、群体性增强,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增大的实际,建立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排查调处网络,层层排查,环环相扣,整体推进,步步深入,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每半月在全镇各村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及时联系各部门协调解决,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
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镇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实行“四定”,即定牵头督办领导、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心”,即“热心”,人民调解员热心调解工作,遇到矛盾纠纷,积极调解,做到早介入、早结案;“公心”,在处理纠纷时一碗水端平,行得端、走得正,不偏不袒,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威信;“耐心”,调处矛盾时要耐住心性,不着急不上火,稳妥处理;“虚心”,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细心”,调处矛盾时要认真思考,不放过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或当事人的每一句怨言,把握问题的关键所在,使矛盾迎刃而解。
(段振业 耿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