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5 | 596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全面启动,办理时间从10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按规定进行就业申报的,并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给予其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50%的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属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申请,劳动保障所(站)将申请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基础资料通过电子扫描一次性录入数据信息库,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 (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