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4 | 595
市物价局开展商品住房明码标价检查
【本报讯】市物价局近日对邳州市12家开发商在售商品住房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的内容是商品房开发者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楼盘预售方案相关信息、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有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项目,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及前期物业服务费等相关信息和收费;是否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销售,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通过检查,发现商品房销售中价格不标示、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有所好转,但部分楼盘仍然存在明码标价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有的楼盘以商品房“销控表”代替标价表;有的楼盘在售住房全部未进行明码标价;有的楼盘的标示价格未在醒目位置,而是放置在销售经理办公室;有的楼盘只标示“楼层、面积、价格、层高”四个因素,其余均未标明;有的楼盘标示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实;有的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
存在上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为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常态监管,市物价局将不定期进行房地产价格市场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对于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快速查处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