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 | 610
【本报讯】为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推行五项机制,切实将廉政风险降到了最低。
一是推行纪检人员驻庭机制。
针对社会上反映较多的立案难、执行难、信访难等问题,及时安排纪检人员深入立案庭“坐诊”、跟随执行员“巡诊”、进入信访中心“接诊”,从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同时,根据需要,还将纪检人员驻庭延伸到其他部门,在和干警的亲密接触中,寻找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蛛丝马迹,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二是推行专项督查预告机制。
对需要督查的事项,提前3天发出专项工作督查预告,提醒全院干警按照专项督查事项的要求,先行自查、自我规范、认真准备、积极应对。督查时,督查人员按照专项督查事项的内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同时,不定时杀“回马枪”,及时巩固督查成果,确保抓一项、促一项、成一项。
三是推行全员多层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本院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的自我监督作用,通过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小结,及时发现发生在干警身边的不廉洁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外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院风监督员、律师等“三员一师一表”的监督作用,通过采取明查暗访、参与法院活动等形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的监督网络,促进廉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推行信息平台共享机制。
充分利用本院开通的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化信息平台,认真做好同上级法院纪检部门、当地纪检部门、辖区各网站论坛的沟通联络,及时接收和查阅来自各方的信息,迅速进行排查梳理,确保将不良苗头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实、第一时间处理,避免不良事态的发生。
五是推行问题责任倒查机制。
对一经查实影响法院形象、影响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剥葱”的办法,逐层剥下去,直至找到问题的“症结”,并追查到第一承办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析评估,对确属个人原因造成问题发生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方伟 朱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