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 696
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是邳州市今年规划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做好建设地块的征补工作,推进工程顺利进行,市征补办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回应房屋被征收户提出的补偿要求。
规划建设的民生服务中心位于花园南路与李口大沟交界处。自去年底项目地块征补工作启动以来,邳州市征补部门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有关房屋依法进行征收与补偿,并积极做好被征收户的过渡安置等工作,使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得到了绝大部分被征收户的理解和支持,项目涉及的38户被征收房屋户,已有30户签订了补偿协议。
近日,剩下的8户被征收房屋户向征补部门提出,要按照当地新开发房地产价格赔偿,大套房现金赔偿65万元,小套房现金赔偿50万元等10条要求。针对上述要求,市征补办表示,根据征补相关条例规定,补偿价格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但不等同于新开发的房地产价格。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黄继永介绍说:“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类似的房地产,也就是指被征收房屋在二手市场上正常交易情况的价格。”
针对房屋被征收户提出的异地调换房屋需要达到1:1.5到1:2的赔偿比例,市征补办表示,该征收户误解了“征一补一”的具体内容。黄继永说:“所谓的‘征一补一、互找差价’是征收一处房产补偿另一处房产,结清两者的差价,不是面积的比例置换。”
市征补办负责人表示,民生服务中心是为城区居民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场所,政府绝不会在该地块建设任何形式的商住房。
此外,房屋被征收户还提出了子女上学、过渡安置费、合法拆迁等问题,市征补办都一一予以答复,并表示对合理的要求将尽快落实,同时也欢迎更多的市民为征补工作献言献策。
(黄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