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2 | 770
【本报讯】6月17日,陈楼镇大顾村村部搭起了一个“临时”法庭。这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考虑到当事人陆某身体瘫痪、行动不便,决定背着国徽下乡去,到该村村部现场开庭审理案件。
被告陆某因家产分割而心怀不满,趁着原告家中土地无人看管之际,带领过路买树人将其中一颗银杏树挖走并以18000元价格卖予买树人。陆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刑事审判庭就近在村部开庭,并邀请镇派出所、村干部、村民参加旁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提高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
此次“流动法庭”是该院实行便民诉讼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地处偏远、身患疾病的群众到法院办事不便的难题,市人民法院组建了“流动法庭”,通过进村入户办案、田间地头开展普法等活动,让法官多走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流动法庭”已下乡庭审73件,调解矛盾纠纷95起,送法下乡12次,帮扶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25件。(尹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