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 | 828
【本报讯】为预防因过量摄入铝造成身体损害,近日,省食药监管局出台新规,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规定,开展辖区范围内的自制面制品专项检查。
一是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以小麦为原料制作的食品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指导,严格“五专”管理,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是对违法使用食品添加的行为依法处理,确保新规落到实处。
(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