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 837
【本报讯】近期,结合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所谓“保健药”欺诈老年人的提案等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调整监管方向,对辖区内取得保健食品经营意见书的42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检查。
此次检查,一方面重点排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会销保健食品行为,对相关单位加大检查频次,要求负责人在办会前15日内主动申报并登记备案,同时宣传内容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杜绝保健食品销售欺诈行为承诺书。另一方面对取得保健食品经营意见书的42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要求其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统一保健食品台账,统一规范填写。(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