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6 | 634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市安监局积极开展铅酸蓄电池制造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存在铅烟、铅尘、硫酸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职业危害较为严重。此次检查主要根据铅酸蓄电池制造企业生产特点,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等情况。
通过检查提高了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更好地保护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效控制和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黄娟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