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0 | 605
近年来,邳州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把维护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了和谐拆迁、依法拆迁。
一是加强征地拆迁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安居、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到位,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依法依规做好所有征地拆迁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上门宣传。在征地拆迁前,挨家挨户上门开展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让被征地农民了解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依法申诉的法律时效、途径,提高了被拆迁农民的法制观念,有效避免了被拆迁农民乱上访的情况。
三是严格规范拆迁行为。严厉禁止违法强拆,对于拒不拆迁的“钉子户”也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针对具体情况帮助被拆迁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困难,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对特困户、残疾户等一系列特殊群体给予关爱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