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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保持首套房贷政策稳定

2012/03/15 | 552

  中国证券报记者12日从两会获悉,一份汇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意见的报告提出,今年要保持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稳定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在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保证首套住房贷款供给。

  这份名为《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的报告于2月出炉。该报告集合了住建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部、央行、银监会七部门意见。

  报告提出,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保持首套房贷款政策稳定性,大力优化信贷结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盯防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提示。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报告认为,201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投机投资型需求得到明显遏制,多数城市房价涨幅回落,居民购房心理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与此同时,市场调整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部分商业银行提高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需求受到一定影响。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与去年较基准利率上浮5%甚至10%时相比,目前多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已下调至基准利率以内。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未来流动性宽松格局进一步确立,首套房贷8.5折优惠利率将重现市场,但预计7折优惠短期难以出现。目前监管部门房贷政策未调整,仍是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8.5折,首付成数不得低于30%。“这一红线暂未松动。”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12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将全面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央行此前在关于个人首套房贷利率上有一个下限,央行鼓励各家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基准利率和首套普通商品住宅贷款优惠利率的下限之间,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权衡来自主定价。

  报告表示,加强住房销售价格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力度,打击偷漏税和规避限购等行为,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建设进度支付资金,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经济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购房者与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价波动产生的矛盾。

  报告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期政策,建立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指导各地区抓紧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认真总结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报告强调,今年要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的各项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对今年房地产调控形势,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认为,今年房价上涨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都不具备。相关部门即使出台一些新的政策,也仍会对投资和投机性需求进行控制,同时对初次置业的刚性需求进行保护。